[摘要] 2017年12月25日,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蓬安县环境保护局监督,验收小组由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一期工程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2017年12月25日,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蓬安县环境保护局监督,验收小组由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小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一期工程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对该项目的调查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经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验收调查报告及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起20个工作日(2018年1月16-2月13日),公司郑重承诺:公示内容真实有效,愿接受蓬安县环境保护局和社会监督检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17-8765888
联系地址:蓬安县滨河南路4段
附:1、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 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
监测单位: 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 12 月
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报告
深环检验字(2017)第 12006 号
项目名称: 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
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 12 月
报 告 名 称 : 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
承 担 单 位 : 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
报告编写人:
审 核:
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电话:0817-3352418 3313097
传真:0817-3317787
邮编:637100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航空港工业区新业路二段 19 号
目 录
1 项目由来 ................................................................................................................... 1
2 综述 ........................................................................................................................... 2
2.1 验收调查依据 ........................................................................................................ 2
2.2 调查目的与原则 .................................................................................................... 3
2.3 调查方法 ................................................................................................................ 4
2.4 验收调查内容与范围 ............................................................................................ 4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 4
3.1 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 ............................................................................................. 5
3.2 项目建设概况 ......................................................................................................... 6
3.3 生产工艺简介 ......................................................................................................... 8
4 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 10
4.1 施工期 ................................................................................................................... 10
4.2 运营期 ................................................................................................................... 10
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建议及批复 ................................................................. 14
5.1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 14
5.2 环评批复意见 ....................................................................................................... 17
6 验收调查结果及评价 ............................................................................................. 18
6.1 验收调查期间的情况统计 ................................................................................... 18
6.2 废气调查结果 ....................................................................................................... 18
6.3 废水调查结果 ....................................................................................................... 18
6.4 噪声调查结果 ....................................................................................................... 18
6.5 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 ................................................................................... 18
6.6 环评敏感点位与验收敏感点位对照 ................................................................... 18
7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调查 ..................................................................................... 19
7.1 环境管理检查 ....................................................................................................... 19
7.2 监测计划调查 ....................................................................................................... 20
8 结论 .......................................................................................................................... 21
8.1 废气 ....................................................................................................................... 21
8.2 废水 ....................................................................................................................... 21
8.3 噪声 ....................................................................................................................... 21
8.4 固体废弃物 ........................................................................................................... 21
8.5 污染物总量控制 ................................................................................................... 22
8.6 环境管理检查 ....................................................................................................... 22
9 调查结论与建议 ..................................................................................................... 22
9.1 结论 ...................................................................................................................... 22
9.2 建议 ...................................................................................................................... 22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3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4 验收范围图
附图 5 污染治理设施分布图
附图 6 项目现场图片
附件
附件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2 标准执行通知
附件 3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 4 验收委托书
1
1 项目由来
碧桂园•翡翠湾项目是由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高层电
梯公寓及别墅,该项目位于蓬安县滨河南路四段。项目总用地面积 64662m 2 ,总
建筑面积 132917.55m 2 。2015 年 12 月,项目业主取得了该项目的开发权。2016
年 1 月,该项目经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51132316012601】0004 号)。
碧桂园•翡翠湾项目总投资 60000 万元,占地面积 64662m 2 (约 11.83 亩),
总建筑面积 132917.55m 2 。新建 39 栋住宅楼,其中 1-31 栋为低层住宅楼,3-4
层(1 号楼为 4 层,4. 6.7.8.13.14.15.16.21.22.23.24.29.30.31 号楼为 3 层 BJ240N
(3C)型;2.3.5.9.10.11.12.17.18.19.20.25.26.27.28 号楼为 3 层),38 号楼首层
局部为商业网点及规划配套服务用房,32~37 号楼为纯住宅,39 号楼为 2 层综
合楼。
2016 年 4 月,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
价,编制完成了《碧桂园•翡翠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 年 8 月 17 日,
蓬安县环境保护局于以《碧桂园•翡翠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蓬环审
批[2016]129 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 2016 年 4 月开工建设,拟分期建设。目前,项目一期工程(1-20、 、
32-34 、39 号楼)于 2017 年 11 月竣工,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基本建成。本次验
收范围为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以下调查内容为
一期工程。
受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深度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蓬
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
并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经过实地调查,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编制了该项目
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
2 综述
2 2 .1 验收调查依据
(1)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2017.7.16);
(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11.22);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环发(2001)56 号)《关于有效控制城市
扬尘污染的通知》;
(4)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4 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
(5)《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 2000 年 11 月 26 日颁布;
(6)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03);
(7)国务院国发〔2005〕39 号《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8)四川省省政府川府发(1996)142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
保护工作的决定》;
(9)《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10)《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1)《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2009.3.27);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3 年 9 月 12 日。
(13)2014 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
施细则》文件(川府发【2014】4 号)。
3
(14)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
【5113316012601】0004 号,2016.1.26;
(15)蓬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翡
翠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蓬环审批[2016]129 号),2016.8.17;
(16)蓬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碧桂园•翡翠湾项目>环评适用标准的函》
(蓬环保函[2016]3 号),2016.3.30 ;
(17)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
2.2 调查目的与原则
2.2.1 调查目的
1、调查“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在施工和管理过程中,落实环
评文件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2、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和工程污染源的调查,分析调查工
程已采取的污染控制及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3、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
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有针对性的避免或减缓项目建设所造成的实际环境影
响;
4、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工程在施工、运行和管理过程中环保工
作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2.2.2 调查原则
本次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调查、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5、坚持对“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工程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
影响进行全程调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3 调查方法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所规定的方
法。
2、环境影响调查采用已有资料调研、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2.4 验收调查 内容 与范围
本次验收调查内容:“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工程中的废水处
理、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置等。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
本项目一期工程的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
1、水环境:地表水以生活污水为主要评价对象,评价项目总排污口的生活
污水。
2、大气环境:项目地及边界外200m 区域。
3、噪声环境:项目地及边界外 100m 区域。
本次验收调查内容:
(1)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建设情况;
(2)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3)生活污水总排口能否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4)环境管理检查。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5
1 3.1 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
3.1.1 工程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蓬安县滨河南路四段(滨河南路与东大街交汇处),项目地块呈
不规则矩形,项目南临东大街,隔街为在建商住楼;东接轿顶山公园(规划,现
为荒山),北临滨河东路,西面为滨河南路,项目地以空地和居住用房为主的。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 3。
3.1.2 工程自然环境
蓬安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嘉陵江中游,介于北纬 30°44'~31°17',东经
106°10'~106°10'之间,东与营山、渠县接壤,南与岳池、广安相依,西与高
坪、南部相邻,北与仪陇相连,东西宽约 22.1 公里,南北长约 61 公里。为典型
的丘陵地区,呈南北条形状,地势南北高,中部低。海拔高度多在 550—800 米
之间。以县城和嘉陵江下段为界,中部又可分为南北两半,南部海拔多在 300—
400 米之间,以浅丘地貌为主,北部海拔多在 400—500 米之间,以深丘地貌为
主。其特点是山浅坡缓,岭梁延伸,切割破碎,溪沟纵横,农耕发达,林牧极少。
全县气候属于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受季风和大气环流影响,具有四季
分明,冬暖春早,夏季炎热,夏、伏旱频繁,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的
特点。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1032.7 毫米,汛期平均降雨量为 781.1 毫米。多年平均
风速 1.4 米/秒,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79%,多年平均降水总量 13.69 亿立方米,多
年日照时数 1271.1 ,无霜期约 291 天,年均气温 17.6℃,多年平均蒸发量
666.2 毫米。
全县系嘉陵江和清溪河两流域,其中:嘉陵江流域占 78.9%,流域面积为
1052.5 平方公里;清溪河流域占 21.1%,流域面积为 281.5 平方公里。县境河流
主要是过境的嘉陵江与从东西两方向汇入其中小河溪沟,从境北、境东南汇入清
溪河的小河溪沟,大小河流溪沟 104 条,总长 600 公里。嘉陵江自县西北平头乡
6
的古鸭滩进入县境,东流西弯,转山绕坝,蜿蜒流经 16 个乡(镇),由县西南
猫儿溪流出县境,境内流程长达 89 公里,年过境水量 220.2 亿立方米。流域面
积占全县幅员面积 90%,嘉陵江上游兴建的马回电站栏河大坝享有“千里嘉陵第
一坝”的美称。
2 3.2 项目建设概况
3.2.1 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及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蓬安县滨河南路四段
3.2.2 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为 2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 259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18%。
3.2.3 项目规模及内容
碧桂园•翡翠湾项目总投资 60000 万元,占地面积 64662m 2 (约 11.83 亩),
总建筑面积 132917.55m 2 。新建 39 栋住宅楼,其中 1-31 栋为低层住宅楼,3-4
层(1 号楼为 4 层,4. 6.7.8.13.14.15.16.21.22.23.24.29.30.31 号楼为 3 层 BJ240N
(3C)型;2.3.5.9.10.11.12.17.18.19.20.25.26.27.28 号楼为 3 层),38 号楼首层
局部为商业网点及规划配套服务用房,32~37 号楼为纯住宅,39 号楼为 2 层综
合楼。容积率为 1.795。建筑密度 24.27%,绿地率 30%,绿地面积 19398.6 ㎡,
停车位 494 个,设计总户数 523 户,预计总入住人数为 1924 人。
一期工程总投资 22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 47304.95 ㎡,由 3 栋 18+1F、1 栋
4F、1 栋 2F、19 栋 3F 组成。设计总户数 290 户。地下停车场 100 个。
项目组成及变更情况见表 3-1。
3 3.3 生产工艺简介
项目生产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
3.3.1 施工期
本工程为房地产工程,不属于生产性项目。工程从施工至交付使用的基本工
艺流程如下图 3-1 所示
框图 3-1 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如图 3-2 所示。
框图 3-2 施工期流程及产污流程图
( (1 )基础工程施工
包括土方(挖方、填方)、地基(岩土工程)与基础工程施工。挖掘机、打
夯机、装载机等运行时将产生噪声,施工扬尘,弃渣,车辆冲洗废水等。
( (2 )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
将产生混凝土输送、混凝土振捣、卷扬机、钢筋切割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行噪
声;在挖土、堆场、建材搬运和汽车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等环境问题。
( (3 )装饰工程施工
在对构筑物的室内外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油漆、喷涂、镶贴装饰等),
钻机、电锤、切割机等产生噪声;油漆、喷涂、建筑及装饰材料等产生废气、废
弃物料及极少量的洗涤污水。
从上述污染工序说明可知,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施工扬尘、废弃土
石方、建筑垃圾、施工噪声、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垃圾等。
3.3.2 运营期产污位置及 主要污染因素分析
项目运行期产污流程如图 3-3 所示。
4 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1 4.1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经过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作业,施工人员生
活废水在附近公共厕所解决;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通过在办公处设置一垃圾桶收
集,由环卫系统统一及时处理;建筑弃渣用于场地平整、道路旁基础填埋等,过
剩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施工噪声主要是大型仪器设备及进出施工场
地车辆所产生,项目在昼间 6:00~22:00;夜间 22:00 时至次日 6:00 时做
到不施工;施工现场不设置搅拌机,保持与受保护对象的必要距离。
验收调查期间,通过蓬安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核实,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蓬安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未接到针对该项
目的污染投诉。
4.2 2 运营期
4.2.1 废气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住户日常生活油烟、天然气燃烧的烟气、进出机动车产
生的汽车尾气、地下室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烟气、垃圾收集点和公厕的恶臭。
(1 )厨房油烟产生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油烟主要由住户烹饪产生。本项目
在每栋楼设置了独立油烟道,烹饪废气通过居民厨房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设置
的油烟道实行高空屋顶排放,为有组织排放。根据蓬安县居民用油情况类比调查,
目前居民食用油量约为 30g/人.d,按住户 1015 人计算,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油
耗量的 2-4%,平均为 2.83%,则油烟产生量为 0.31t/a。居民一般采用家用油烟
机,油烟平均去除率按 80%计,经处理后排放量为 0.06t/a。
环评要求:项目住户所产生的油烟废气均统一由烟道集中收集至各栋楼楼
顶高空排放。商业引入餐饮业时须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必要时另行环评。且所
有饮食业单位均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通过预留烟道在楼顶排放,并确保油烟排
11
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2001)标准后方可排
放。
治理措施情况:每栋居民楼设置了油烟排放烟道,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可
经净化器收集后利用专用油烟通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商业区商业用房已预留油烟
通道,目前设置有商业区的 39 号楼为项目售房部,无商业入驻。
( (2) ) 天然气燃烧烟气
本项目居民生活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本项目按 1105 人、人
均日用气量按 0.4m 3 算,项目居民用气量为 442 m 3 /d,16 万 m 3 /a。则年产生二
氧化硫 0.027t、氮氧化物 0.26t、烟尘 0.02t。天然气燃烧烟气污染物浓度较低,
呈无组织排放。
( (3) ) 汽车尾气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业),进出小区车辆基本为轻型汽车(汽油
车或天然气车)。本项目设机动车停车位 100 个,全部为地下停车位。
治理措施:项目地下停车库设置了机械送、排风系统和排烟系统,地下停车
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入小区地面绿化带处排放,远离住宅人群,充分利用绿色
植物净化空气,减小了影响。
( (4 )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烟气
为保证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及电梯设备的供电可靠性,本项目设置 1 台备用
发电机作为应急用电使用,总安装容量为 500KW/KVA。使用的柴油为 0#柴油,
燃用 0#柴油,会排出少量废气。
治理措施:柴油发电机使用优质柴油,设有排烟设施,单独设置烟道排放,
其机房均设排烟、消音、防震措施。
( (5 )垃圾收集点和公厕的恶臭
本项目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桶),生活垃圾由居民袋装后暂存于垃圾收集
12
箱,小区环保个人定期收集至垃圾暂存点,定期清运,防止恶臭污染。公厕加强
管理,防止恶臭污染。
4.2.2 废水的产生及治理
(1)生活污水产生量
项目建成运行后生活污水预计排放总量为 122.0m 3 /d。
(2)采取的治理措施
已建成 1-20#楼每户一个化粪池(2m³),共计 80m³;34#楼建有 1 个 100m 3
的预处理池处理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区域雨、污水管网已经建成。项目产生的生
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蓬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4.2.3 噪声 的产生及治理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商业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如
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空调外机、配变电设备等设备)。主要噪声产生及其
治理如下:
(1)商业噪声、交通噪声
商业营运噪声属低噪声源,只要加强管理,该类噪声对声学环境不会造成明
显影响。该项目商业用房在引进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对引进
的项目经营范围和性质进行限制,商业用房内不得引进强噪声加工型店铺,引进
娱乐场所和餐饮企业应申报并做好环评工作。物管通过对众商家的营业时间进行
严格限制和管理后可防止商业噪声扰民。
小区进出汽车较少,且是低速行驶,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交通噪声对小区
内外居民生活影响不明显。
(2)水泵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水泵,使用钢筋混凝土浇筑基础对水泵进行基础减震,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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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泵房进行隔声、吸声处理。
(3)风机、空调外机等设备
项目地下室安装排风机、送风机、排烟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的
维护。
(4)发电机噪声
项目地下室设置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应急启用,蓬安县供
电充足,使用频率低。项目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2.4 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及处置
(1)固废的产生量
项目建成运行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清掏污泥等。本项
目以常住居民 1015 人,垃圾产生量按 1.0 kg/人·d 计,则垃圾产生量为 370.47t/a。
(2)处理措施
本项目在小区内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箱(桶)。本项目产生的垃圾由城市环
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4.2.5 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
该项目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见表 4-1。
4.2.7 主要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2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59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18%,
环保设施及投资见表 4-2。
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建议及批复
1 5.1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5.1.1 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 2 、NO 2 、PM 10 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分析,清溪河评价河段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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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区域水环境质量好。
3 、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地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 2 类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1.2 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 结论
1、大气污染物排放
厨房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对大气环境无影响:油烟经抽
油烟机抽至楼顶排放;垃圾通过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可减少垃圾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故本项目废气排放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2、水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9-1996)三级标准,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蓬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后外排至清溪河。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明显的影响。
3、噪声
地下室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可以实现达
标排放;对社会生活及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物业管理部门需加强管理,车辆
禁鸣喇叭,控制行驶速度,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商业营业噪声不连续、不稳定,
因此,必须别其加强管理,且对商铺引进的商业项目的性质、布局、营业时间的
不同,其对项目周边的居民生活、医院、学校产生影响也不同,根据项目设计,
其商业用房拟引入百货、超市、服饰、餐饮等性质的商业,商业建筑用房均禁止
引入娱乐(如卡拉 0K 厅、电玩城)等高噪声项目。项目应加强对商业店铺营伝
的规范管理,对商业店铺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强化其内部
隔声;严格管理,规定营业时间,商铺早上 10:00 开业,商铺晚上 10 点后停止
营业。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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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管理用房办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住户产
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垃圾均采用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做到日产日清,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方面,统筹综合利用各
种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等;建筑墙体采用
保温材料等,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从设备选型到污染源治理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始终贯彻清洁生产理
念,居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经收集统一
运往环卫指定地点,污染物排放力争降到水平,项目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6、总量控制
根据《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环发[20061189 号)可知,废水
排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或其它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对其分配的化
学 需氧量排放量不计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中。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进行 处理,故废水污染物 COD、NH 3 -N 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不计入区域
总量控 制指标中。
7、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规划;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和总图布置基
本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在确保项目。三废"污染源达标
排放,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
理措施的前提下,是不会改变环评区域现有功能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
本项目(碧桂园·翡翠湾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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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 环评批复 意见
蓬环审批[2016]129 号环评批复主要意见:
1、项目位于蓬安县滨河南路与东大街交汇处,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64662 ㎡,总建筑面积 135455.03 ㎡,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 116245.07 ㎡,容积
率 1.8,绿化率 30%,其中住房建筑面积 86697.8 ㎡:,非住宅建筑面积 62484.32
㎡,住房总户数 703 户,总居住人 数 2230 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16627.68 ㎡,
车位总计 632 个(地上 126 个、地下 506 个)。建设工期 24 个月,2016 年 4 月
-2018 年 3 月;总投资 6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400 万;占总投资的 0.67%。
2、沼气厌氧处理池的容积按住宅 1.5 立方米/户,营业用房每 100 平方米 4
立方米标准计算,公厕用房 大于 50 立方米,环保设施建设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生活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进入县污
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
标准。垃圾集中收集点不低于 5 处以上。
3、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城 区工地做到。“六
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酒水作业、
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
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撇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 拌混凝土、不准场
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晚 22 时到次日凌晨 6 时禁止高噪声作业。施工
期 及 运营期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523-2011)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标
准限值,避免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4、该建筑商业用房不得引入高噪声、高污染项目,避免给楼上住户的正常
生活造成影响,商业用房在引进时,需另行进行“环评”。
5、木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县污水处理厂统一核算。不另行单独下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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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指标。
6 6 验收调查 结果及评价
6 61 .1 验收调查期间的 情况统计
验收调查期间,该项目建设已完成,各项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成,试
运行情况良好,具备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条件,验收调查结果有效。
6 62 .2 废气 调查结果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饮食油烟、应急发电机废气,
以及少量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现场调查,饮食油烟经预留烟道高空排放,
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管道排放,停车库废气由管道引至项目地面排放,种植了绿色
植物,可以有效吸收净化汽车尾气。
6 6. .3 3 废水调查结果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查看项目相关设计图纸及现场调查,项目实
施了雨污分流,雨水排口和污水排口接入了蓬安县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
4 6.4 噪声 调查结果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车辆进出所产生的噪声,
如遇停电时会有发电机发电所产生的噪声。进出车辆设置有专用通道和出入口,
严格管理,禁止鸣笛,车辆噪声产生较小。
6 6. .5 5 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商业活动中产生的生活
垃圾、商业垃圾。项目已设垃圾暂存点,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至城
市垃圾场。固废能有效安全处置。
6 6.6 环评敏感点位与验收敏感点位对照
环评敏感点位与验收敏感点位对照见表 6-1。
7 环境管理 及监测计划调查 查
7 71 .1 环境管理检查
7.1.1 环保审批手续及“ 三同时” 执行情况检查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查、审
批手续完备。该项目总投资为 2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59 万元,占项目总投
资的 1.18%。
7.1.2 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
度,将责任具体化,公司环保负责人随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环保设施由小区物管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进行日常使用、保养和维
护检修。
7.1.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检查
环境保护档案由均由蓬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
登记归档并保管,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保资料齐全。
7.1.4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公司制定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环保设备维护制度》等,规定了
公司环保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配备 1 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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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检查
公司针对污水处理设施等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7.1.6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检查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 7-1。
2 7.2 监测计划调查
环境监测是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眼睛”,是基本的手段和信息基础,环境
监测的特点是以样本的监测结果来推断总体环境质量,因此,必须把握好各个技
术环节,包括确定环境监测的项目和范围,采样的位置和数量,采样的时间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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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样品的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及其质量保证工作。保证监测数据具有完整的质量
特征,准确性、精密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可比性。
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对该项目废水进行监测,监测计划见表 7-2
8 8 结论
8 81 .1 废 气
停车库安装了抽排风系统,废气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小区绿化带排放;住宅楼
建有专用烟道用于排放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油烟。发电机废气经烟道引至楼顶
高空排放。
8 82 .2 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查看项目相关设计图纸及现场调查,项目实
施了雨污分流。修建了总容积为 180m
3 的预处理池,雨水排口和污水排口接入了
蓬安县滨河路城市雨水管网和市政污水管网。
8 8. .3 3 噪声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在交付业主使用后,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于车辆进出
噪声及地下车库抽排风系统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如遇停电时会有发电机发电所
产生的噪声。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均在小区内,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8 8. .4 4 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居民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商业区商业垃圾。小区生活垃
圾及商业区商业垃圾由各住户及商户自行打包送入小区内已设置的垃圾暂存点
收集,暂存点内设分类收集密封桶,再由蓬安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
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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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 .5 5 污染物总量控制
项目区生活废水及商业区域商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
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其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污水处理厂核算。
8 8. .6 6 环境管理检查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制订了相关管理制度,日常工作中加强了环保设施的管
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9 调查结论与 建议
9.1 结论
2016年4月,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碧桂园•翡翠湾项目进行了环
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成了《碧桂园•翡翠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8月,
蓬安县环境保护局以《碧桂园•翡翠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蓬环审批
[2016]12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该工程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
11月建成,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时建成,符合验收调查条件。
本项目投资总投资2200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259万元,环保工程占总投资的
1.18%。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废水预处理池,废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
蓬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和生活垃圾按规定进行全部处置,建有相应的
管理制度。综上所述,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
收。
9.2 建议
(1)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商业门市如引进餐饮、娱乐业等项目时,应单独环评并报请环保局审批。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3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4 本次验收范围图
附图 5 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分布图
附图 6 项目现场图
附件 1 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2 执行标准
附件 3 环评批复
附件 4
验收委托书
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我公司的 碧桂园•翡翠湾项目一期工程 ,根据《环境
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需开展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现委托贵公司按照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相关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开展现
场调查,并编制该项目的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特此委托。
2017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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